B-1/B-2签证基本信息

概述 B-1/B-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(B-1)或旅游观光/寻求医疗服务(B-2)的申请人。一般而言,B-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、参加科技/教育/专业/商务领域的会议、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。B-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/娱乐的申请人,包括旅游观光、探亲访友、医疗以及其他联谊、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。B-1和B-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,作为一类签证颁发: B-1/B-2。 条件 如需申请B-1/B-2签证,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《移民与归化法案》(INA)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。根据INA法案214(b)条款,所有B-1/B-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“有移民倾向”,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:
  •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,比如参加商务/休闲/医疗活动
  •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
  •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
  •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、经济联系,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
根据美国《移民与国籍法》,某些外国公民可能无法申请美国签证。如需了解有关上述法案和具体不符情况的更多信息,请点击此处申请材料 如需申请商务/旅游签证,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:
  •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(DS-160)。如需有关DS-160的更多信息,请访问DS-160网页
  •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,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(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)。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,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。
  • 一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(5.1厘米x5.1厘米)照片。有关照片格式的说明,请参见此网页
  • 如果签证获发,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,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。如需了解签证互惠费的应用范围及其金额,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
除上述材料以外,您还应出示面谈预约信,证明您已从这一服务渠道预约面谈。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。 如何申请 第1步 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(DS-160)第2步 缴纳签证申请第3步本页面预约面谈。要预约面谈,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:
  • 护照号码
  •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(如需查询该编号,请点击此处。)
  • DS-160确认页上的十(10)位条形码编号
第4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。请随身携带一份预约单打印件、DS-160确认页打印件、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近照以及所有新旧护照。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,申请将不予受理。 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。签证官将综合职业、社会、文化和其他因素,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。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、家庭背景、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。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,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。 注意:请勿使用虚假材料。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。为保护个人隐私,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/领事馆。使/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,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。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。如有可能,最好使用原件而不是影印件。请勿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使/领事馆递交任何支持性文件。
  • 当前收入证明、纳税单、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、资产证明。
  • 行程表和/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。
  •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,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、工资、入职时间、是否获准休假、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(如有)等。
  • 犯罪/法庭记录(无论在何地被捕或定罪,即使已服完刑期或被赦免也不例外)。
此外,根据申请人的出行目的,可能还需携带下列材料: 学生 请携带成绩单和学位证明/文凭,以及银行月结单、固定存款单等资金证明。 在职人员 请携带单位开具的就职证明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。 企业家和公司高管 请携带所在公司的职位证明以及薪酬证明。 以前有赴美经历者 如果申请人以前去过美国,请携带相应身份或签证状态的证明文件,特别是以前使用的所有美国签证(包括过期签证)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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