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-1/B-2签证基本信息
概述
B-1/B-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(B-1)或旅游观光/寻求医疗服务(B-2)的申请人。一般而言,B-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、参加科技/教育/专业/商务领域的会议、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。B-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/娱乐的申请人,包括旅游观光、探亲访友、医疗以及其他联谊、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。B-1和B-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,作为一类签证颁发: B-1/B-2。
条件
如需申请B-1/B-2签证,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《移民与归化法案》(INA)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。根据INA法案214(b)条款,所有B-1/B-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“有移民倾向”,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:
-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,比如参加商务/休闲/医疗活动
-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
-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
-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、经济联系,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
-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(DS-160)。如需有关DS-160的更多信息,请访问DS-160网页。
-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,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(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)。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,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。
- 一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(5.1厘米x5.1厘米)照片。有关照片格式的说明,请参见此网页。
- 如果签证获发,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,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。如需了解签证互惠费的应用范围及其金额,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。
- 护照号码
-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(如需查询该编号,请点击此处。)
- DS-160确认页上的十(10)位条形码编号
- 当前收入证明、纳税单、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、资产证明。
- 行程表和/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。
-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,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、工资、入职时间、是否获准休假、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(如有)等。
- 犯罪/法庭记录(无论在何地被捕或定罪,即使已服完刑期或被赦免也不例外)。